德最低税规则

阅读 274 · 更新时间 2024年12月5日

德最低税规则将贴现债券被税为资本收益而不是普通收入的门槛设定为一年间时间的购买和到期之间没有超过一个四分之一点的折扣过小,无法被视为税务目的的市场折扣。相反,如果超过一年时间,应将从购买价值到票面值的累积视为资本收益。De minimis 是拉丁语,意思是 “关于极小的事情”。

定义

德最低税规则是一项税务规定,旨在确定贴现债券的税务处理方式。根据该规则,如果债券的折扣过小(即购买价格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超过一个四分之一点),则该折扣被视为资本收益而非普通收入。相反,如果折扣超过一年时间,则从购买价值到票面值的累积被视为资本收益。

起源

“德最低” 一词源于拉丁语 “de minimis”,意为 “关于极小的事情”。该规则的设立是为了简化税务处理,避免对微小的市场折扣进行复杂的税务计算。

类别和特征

德最低税规则主要应用于贴现债券的税务处理。其特点在于通过设定一个折扣门槛,来区分资本收益和普通收入。这一规则的优势在于简化了税务申报过程,减少了对小额折扣的复杂计算。然而,其缺点在于可能导致某些情况下的税务不公平,特别是当市场条件导致折扣略微超过门槛时。

案例研究

案例一:假设某投资者在 2023 年以 99.75 美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面值为 100 美元的债券,并在一年内到期。根据德最低税规则,由于折扣不超过一个四分之一点,该折扣被视为资本收益。案例二:另一投资者在 2022 年以 98 美元的价格购买了同样面值的债券,并在 2024 年到期。由于折扣超过一年时间,累积的折扣被视为资本收益。

常见问题

投资者常常误解德最低税规则,认为所有小额折扣都不需缴税。实际上,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小额折扣才被视为资本收益。此外,市场条件的变化可能导致折扣略微超过门槛,从而影响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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