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重磅文件出爐!華為、百度參編,聚焦智慧公路建設、雲控平台技術要求

華爾街見聞
2023.10.10 06:43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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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就高精度衞星導航定位、網絡安全、供配電、運控平台等相關技術領域提出了規範,華為、百度、高德等參與編制。

自動駕駛重磅監管文件落地!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技術指南》(JTG/T 2430-2023,簡稱《指南》)。
 
《指南》聚焦數字化、智能化發展趨勢,就高精度衞星導航定位、智慧公路建設、網絡安全、供配電、雲控平台等相關技術領域提出了規範。《指南》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員主編,華為、百度智行科技、高德雲圖科技等單位參編,將於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以下為交通運輸部社交平台公告原文: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技術指南》(JTG/T 2430-2023,簡稱《指南》)。《指南》立足公路工程設施數字化、智能化發展趨勢,從更好地支持車輛在公路上進行自動駕駛的需求出發,提出了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總體架構和主要技術指標,將於今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編制背景

國內外的研究與實踐表明,通過適度提升公路基礎設施的智能水平,依據自動駕駛車輛的認知和行為特點,為自動駕駛車輛提供輔助信息,可以加快自動駕駛技術實用化的進程。

為了更好地支持車輛在公路上進行自動駕駛,針對當前我國自動駕駛測試和試點情況,交通運輸部制定了《指南》,對公路工程設施中的自動駕駛雲控平台、交通感知設施、交通控制與誘導設施、通信設施、定位設施、路側計算設施、供配電設施和網絡安全設施以及技術指標進行了統一,提出公路工程設施提供輔助信息的能力與範圍,用以指導目前自動駕駛試驗的公路工程的相關設施建設與發展。

主要特點

(一)推動自動駕駛和智慧公路發展

《指南》聚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自動駕駛研發和交通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決策部署,提出了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總體架構和主要技術指標,適用於目前自動駕駛試驗公路,其中自動駕駛不是狹義的無人駕駛,是車輛以自動的方式持續地執行部分或全部動態駕駛任務的行為,也可稱為駕駛自動化。運用自動駕駛技術,以及輔助駕駛技術和公路本身的智能化的交通工程技術的結合,將加大車與路協調融合,對未來自動駕駛和智慧公路技術發展發揮積極作用,這也是我國在公路支持自動駕駛方面經驗積累和技術探索。

(二)形成適應我國管理特點的技術體系

考慮我國交通和環境特點,《指南》採用了 “端 - 邊 - 雲” 相結合的技術架構,建立了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的技術體系。通過 “邊” 的信息處理與交互,形成邊緣雲與中心雲,分別為路段級、省(區域)級、部(全國)級管理平台提供數據支撐。技術體系充分考慮管理體系特點,便於較快推廣應用和相關建設的開展。

(三)統一了兼顧自動駕駛應用需求和公路工程設施建設現狀的技術指標

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建設不是一蹴而就的,《指南》在技術指標確定的過程中,充分考慮了既有的公路工程設施實際情況,在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總體技術框架下,對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過程中的作用和影響進行分析與研究,針對性提出支持自動駕駛時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佈設要求。

主要內容

《指南》從更好地支持車輛在公路上進行自動駕駛的需求出發,對公路工程設施提供輔助信息的能力與範圍進行研究和細化,共 11 章和 2 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

指南基本原則

《指南》指出公路工程設施是為車輛自動駕駛提供一定程度的信息輔助,不改變車輛控制主體地位。在此原則下,《指南》對公路工程設施提供輔助信息的能力與範圍提出技術要求,指導公路工程設施建設。

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的總體結構

《指南》指出可以通過自動駕駛雲控平台、交通感知設施、交通控制與誘導設施等聯合或單獨實現支持自動駕駛的功能。建設這些公路工程設施時,同時需要考慮支持公路基礎設施數字化和管控智能化的功能,並與既有交通安全設施、服務設施、管理設施等融合利用。

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的建設指導

為了實現支持自動駕駛的應用場景,可以選擇不同的技術方案遴選配置指南所列公路工程設施中的相關設施,實現支持自動駕駛。

自動駕駛雲控平台技術要求

《指南》主要針對路段雲提出功能與性能要求,要求路段雲完成交通信息的匯聚、分析、處理、計算、存儲、發佈與交換,對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的功能進行統一管理,接收自動駕駛車輛傳送的信息,向自動駕駛車輛提供輔助信息。

交通感知設施技術要求

對交通流檢測設施、交通事件檢測設施、基礎設施狀態監測設施和交通氣象環境監測設施提出了支持自動駕駛的功能、性能與佈設要求。針對自動駕駛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等交通參與者的識別和定位感知需求,提出交通參與者檢測設施技術要求。

交通控制與誘導設施技術要求

對交通標誌標線、交通信號控制設施、交通信息發佈設施和交通警示設施等提出了支持自動駕駛的功能、性能與佈設要求。為了提高自動駕駛對交通標誌標線承載的交通規則、公路狀態等信息的辨識度,提出數字交通標誌標線技術要求。

通信設施技術要求

主要從滿足自動駕駛安全類和非安全類應用場景的角度,對車路直連通信設施的功能、性能與佈設提出了技術要求。

定位設施技術要求

對高精度導航衞星定位設施和路側輔助定位設施提出技術要求。對於高精度導航衞星定位設施,公共位置服務能夠滿足應用需求時,使用公共位置服務;無公共位置服務或服務不能滿足應用需求時,可按照功能和方案要求佈設高精度導航衞星定位設施。路側輔助定位設施,可採用基於無線通信技術或設置路側特徵標識物這兩種方案實現。

路側計算設施技術要求

《指南》主要對佈設在公路沿線,具備信息匯聚和轉發、數據快速處理與融合計算等功能的設施提出了基本的功能、性能與佈設要求。

供配電設施技術要求

《指南》要求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時,應為一級電力負荷並配備應急電源,且電能質量需要符合基本要求。

網絡安全設施技術要求

《指南》主要從自動駕駛雲控平台與路側設施兩方面考慮網絡安全技術要求。

自動駕駛雲控平台的網絡安全等級不應低於現行《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中的第三級安全要求。

路側設施不應低於現行《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中的第二級安全要求,並符合本指南路側設施安全物理環境、安全通信網絡、安全區域邊界、安全計算環境的技術要求。

本文來源:交通運輸部,原文標題:《交通運輸部發布<公路工程設施支持自動駕駛技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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