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就修訂持倉限額及大額未平倉合約申報規定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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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刊發諮詢文件,就修訂個股股票期權及期貨持倉限額機制,以及小型恒生指數及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衍生產品合約的額外持倉限額及大額未平倉合約申報規定的建議徵詢市場意見,諮詢期至 6 月 30 日止。港交所建議,於個股股票期權及期貨市場引入五級持倉限額機制,並增加個股股票期權的持倉限額上限,由現時最多 15 萬張合約,增至最多 25 萬張合約,將就年度調整及公司行動設立分級檢討機制。
港交所 (00388.HK) 刊發諮詢文件,就修訂個股股票期權及期貨持倉限額機制,以及小型恒生指數及小型恒生中國企業指數衍生產品合約的額外持倉限額及大額未平倉合約申報規定的建議徵詢市場意見,諮詢期至 6 月 30 日止。港交所建議,於個股股票期權及期貨市場引入五級持倉限額機制,並增加個股股票期權的持倉限額上限,由現時最多 15 萬張合約,增至最多 25 萬張合約,將就年度調整及公司行動設立分級檢討機制。同時交易所亦建議,取消旗艦小型合約的額外持倉限額,並將旗艦小型合約與標準恒指及恒生國企指數期貨及期權的大額未平倉合約申報,規定劃一為 500 張合約。港交所聯席營運總監兼營運及企業轉型主管莊博禮指,是次提升衍生產品市場措施的建議旨在為投資者提供更高靈活性及推動市場發展,同時確保市場設有適當的流通量申報界線,以妥善控制風險。(g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