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U agrees on internet rulebook for Google, Facebook, other tech giants

I'm PortAI, I can summarize articles.
作者:傅潤哲 (Foo Yun Chee)
作者:傅潤哲 (Foo Yun Chee)
布魯塞爾,4 月 24 日 (路透社)-歐盟國家和歐盟立法者週六就新規則達成協議,要求科技巨頭採取更多措施監管其平台上的非法內容,並向監督其合規的監管機構支付費用。
該協議是在經過 16 個多小時的談判後達成的。《數字服務法案》(DSA) 是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特格遏制谷歌 (Alphabet)、美泰 (Meta) 和其他美國科技巨頭的戰略的第二步。
維斯特格在推特上説:“我們就 DSA 達成了一項協議:數字服務法案將確保線下非法的東西也被視為在線上的非法行為 -- 而不是作為口號,而是作為現實。”
根據 DSA,這些公司因違反規定將面臨高達其全球營業額 6% 的罰款,而反覆違反規定可能導致它們被禁止在歐盟開展業務。
新規定禁止針對兒童或基於宗教、性別、種族和政治觀點等敏感數據的定向廣告。黑暗模式也將被禁止,這是一種誤導人們向在線公司提供個人數據的策略。
這些公司還面臨高達全球年度淨收入 0.1% 的年費,以支付監督其合規的成本,這可能每年為歐盟帶來 2,000 萬至 3,000 萬歐元的收入。
上個月,由 27 個國家組成的歐盟和立法者支持維斯特格的里程碑式的被稱為數字市場法案 (DMA) 的規則,該規則可能會迫使谷歌、亞馬遜、蘋果、Meta 和微軟改變它們在歐洲的核心業務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