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O 探雷 | 汽車配件商——金鐘股份

營收依賴出口,信披存疑。
廣州市金鐘汽車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鐘股份”)備考深交所創業板。2020 年 8 月 13 日,已過 “問詢” 階段,等待上市委會議。
公司簡介
2004 年 5 月 26 日,辛洪萍、辛洪燕、李小敏共同出資成立廣州市金鐘汽車零件製造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註冊資本 50 萬元。
2017 年 11 月,進行股改,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金鐘股份專業從事汽車內外飾件設計、開發、生產和銷售。
主要產品包括汽車輪轂裝飾件(輪轂裝飾蓋、輪轂鑲件)、汽車標識裝飾件(汽車字標、汽車標牌、方向盤標)和汽車車身裝飾件(裝飾條、車身裝飾件總成、格柵等)。
財報快診
1、營收增速緩慢,淨利潤持續下滑。

2、報告期內,第一大客户 DAG(美洲本土汽車零部件中間商)佔營收比重過半。

獨立獲客能力存疑
獨立性可分為兩類:一是對內獨立,業務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二是對外獨立,具有獨立的產品銷售系統(探雷哥理解是產品銷售不過分依賴於商業合作伙伴)。
《創業板招股書準則》第六十二條規定:發行人應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具有獨立的產品銷售系統,屬於獨立持續經營能力之一。

招股書披露,對第一大客户 DAG 的銷售收入,2018 年至 2020 年各期營業收入佔比分別為 50.64%、50.72% 和 41.84%。金鐘股份通過 DAG 實現對通用汽車、福特汽車、克萊斯勒、特斯拉等北美整車廠商的出口銷售。

在上述合作模式下,探雷哥質疑金鐘股份獨立面向市場的獲客能力,有兩點:其一,DAG 負責客户的前期拓展,並協助公司與整車廠商就具體產品的研發進行溝通;其二,DAG 負責後續與整車廠商的商務談判等銷售工作。
獨立性問題的核心是發行人在採購、生產、銷售、土地廠房、財務運行、人員使用等經營活動的重大環節中,不存在對其他主體的重大依賴。而上述披露的合作模式,體現出金鐘股份產品銷往北美整車廠,主要依賴於 DAG 前期的客户拓展、後期商務談判。
募投項目信披存疑
本次 IPO 募集資金,擬投資於《清遠金鐘生產基地擴建項目》和《技術中心建設項目》。其中,《清遠金鐘生產基地擴建項目》投資總額為 25,763.55 萬元。

招股書披露顯示,該項目已獲得了相關主管部門的備案,並取得了必要的環評批覆。

探雷哥,根據備案信息,查詢了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內容如下:


項目備案公示,《清遠金鐘生產基地擴建項目》兩期投資金額分別為 18932.05 萬元、12092.94 萬元,合計 31024.99 萬元。
同一項目,項目備案投資金額與招股書披露投資金額,相差 5261.44 萬元。
結束語
本次 IPO 擬募資 2.97 億元,主要用於項目建設:

建成後,固定資產規模將大幅增加,根據公司現行會計政策,預計每年將新增固定資產折舊約 2,048 萬元。未來如銷售不及預期,將對公司盈利產生重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