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issued a notice regarding tax policies related to gold

11 月 1 日,財政部、税務總局發佈關於黃金有關税收政策的公告。會員單位購入標準黃金用於投資性用途的,交易所實行增值税即徵即退,同時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並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買入方會員單位將標準黃金直接銷售或者加工成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法定金質貨幣除外)並銷售的,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税,並向購買方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會員單位購入用於非投資性用途的標準黃金,交易所免徵增值税,並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普通發票。買入方會員單位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以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 6% 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税額。買入方會員單位將標準黃金加工成非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並銷售的,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税,可以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關於黃金有關税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税務總局 2025 年第 11 號現將黃金有關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會員單位或客户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稱交易所)交易標準黃金,賣出方會員單位或客户銷售標準黃金時,免徵增值税。
11 月 1 日,財政部、税務總局發佈關於黃金有關税收政策的公告。會員單位購入標準黃金用於投資性用途的,交易所實行增值税即徵即退,同時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並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買入方會員單位將標準黃金直接銷售或者加工成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法定金質貨幣除外)並銷售的,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税,並向購買方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會員單位購入用於非投資性用途的標準黃金,交易所免徵增值税,並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普通發票。買入方會員單位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以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 6% 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税額。買入方會員單位將標準黃金加工成非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並銷售的,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税,可以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關於黃金有關税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税務總局 2025 年第 11 號
現將黃金有關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會員單位或客户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稱交易所)交易標準黃金,賣出方會員單位或客户銷售標準黃金時,免徵增值税。未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交易所免徵增值税;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按照以下規定適用增值税政策:
(一)會員單位購入標準黃金用於投資性用途的,交易所實行增值税即徵即退,同時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並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買入方會員單位將標準黃金直接銷售或者加工成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法定金質貨幣除外)並銷售的,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税,並向購買方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生產發行法定金質貨幣的會員單位,從交易所購入標準黃金,生產銷售法定金質貨幣的(適用免徵增值税政策的熊貓普制金幣除外),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税,可以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二)會員單位購入用於非投資性用途的標準黃金,交易所免徵增值税,並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普通發票。買入方會員單位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以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 6% 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税額。買入方會員單位將標準黃金加工成非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並銷售的,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税,可以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三)客户購入標準黃金,交易所免徵增值税,並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客户開具普通發票。客户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以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 6% 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税額。買入方客户將標準黃金直接銷售或者加工後銷售的,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税,可以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二、納税人不通過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税。
三、本公告所稱會員單位,是指按照上海黃金交易所章程註冊登記的會員。上海期貨交易所適用有關會員單位政策的範圍同上。
本公告所稱客户,是指按照上海黃金交易所章程登記備案的客户。上海期貨交易所除上述會員單位範圍外的交易主體,適用本公告有關客户的政策。
四、本公告所稱標準黃金,是指牌號與規格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的黃金原料:
牌號:AU99.99,AU99.95,AU99.9,AU99.5;
規格:50 克,100 克,1 公斤,3 公斤,12.5 公斤。
五、本公告所稱投資性用途,包括直接銷售,以及加工生產含金量 99.5% 及以上的金條、金塊、金錠、金片或者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法定金質貨幣。非投資性用途,是指用於投資性用途以外的情形。
六、本公告所稱發生實物交割出庫,是指交易所會員單位或者客户將在交易所已成交或者已交割的黃金從交易所指定的金庫中提取黃金的行為。
七、會員單位從交易所購入標準黃金用於投資性用途、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單價、金額及税額按照以下規定確定:
(一)對於上海黃金交易所:
單價=實際成交單價÷(1+ 增值税税率)
金額=單價×數量
税額=金額×增值税税率
實際成交單價=實際成交金額÷(標準黃金成交數量 + 溢短重量)
實際成交金額=成交金額 + 溢短金額
成交金額=標準黃金成交數量×標準黃金實際成交單價
溢短金額=溢短重量×溢短結算價格(溢短結算價格根據交易規則確定)
(二)對於上海期貨交易所:
單價=實際交割價÷(1+ 增值税税率)
金額=單價×數量
税額=金額×增值税税率
實際交割價=實際交割貨款÷提貨數量
實際交割貨款=交割貨款 + 溢短結算貨款
交割貨款=標準倉單張數×每張倉單標準數量×交割結算價
溢短結算貨款=溢短重量×溢短結算日前一交易日上海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最近月份黃金期貨合約的結算價
本公告所稱實際成交價格,是指上海黃金交易所的實際成交金額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實際交割貨款,按照後進先出法原則確定,不包括交易費、手續費、倉儲費等費用。
八、會員單位從交易所購入標準黃金,實物交割出庫後實際用途發生改變的,應在用途改變前向交易所報告用途改變信息。會員單位應當自標準黃金實物交割出庫取得交易所開具相應發票當月起 6 個月內提出用途改變申請,且僅允許申請改變用途一次;超過 6 個月的,交易所不得為其重新開具發票。具體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由投資性用途改為非投資性用途的,交易所由實行增值税即徵即退改為免徵增值税,應向購入方會員單位全額開具紅字增值税專用發票,並重新全額開具普通發票,已取得的即徵即退税款無需退還;會員單位應將已按照增值税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税税額抵扣的進項税額作轉出處理,並按照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 6% 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税額。
(二)由非投資性用途改為投資性用途的,交易所由免徵增值税改為實行增值税即徵即退,應向購入方會員單位全額開具紅字普通發票,並重新全額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會員單位應將已按照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 6% 的扣除率計算抵扣的進項税額作轉出處理,並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税税額作進項税額抵扣。
九、本公告實施前會員單位從交易所購入併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標準黃金,在本公告實施後,將標準黃金直接銷售或者加工後銷售的,應視同銷售投資性用途的標準黃金,按照本公告第一條第(一)項有關規定繳納增值税,向購買方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會員單位需要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交易所由實行增值税即徵即退改為免徵增值税,應向會員單位全額開具紅字增值税專用發票,並重新全額開具普通發票,已取得的即徵即退税款無需退還;會員單位應將已按照增值税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税税額抵扣的進項税額作轉出處理,並按照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 6% 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税額。
十、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費、手續費、倉儲費等費用應按照現行規定徵收增值税。
會員單位購入標準黃金並申請實物交割出庫的,應向交易所如實申報購入標準黃金的用途,並如實記錄購入標準黃金的實際用途、耗用數量等信息。
十一、會員單位未在用途改變前向交易所報告用途改變信息,以及未按照本公告規定對外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首次發現的,自發現次月起 3 個月內,該會員單位通過交易所購入標準黃金髮生實物交割出庫的,交易所由實行增值税即徵即退政策改為適用免徵增值税政策,暫停向該會員單位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發票;再次及後續又發現的,自發現次月起 6 個月內,該會員單位通過交易所購入標準黃金髮生實物交割出庫的,交易所由實行增值税即徵即退政策改為適用免徵增值税政策,暫停向該會員單位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發票。
會員單位或客户發生利用黃金税收政策騙取出口退税、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等增值税重大税收違法行為的,自處罰決定書作出的次月起,通過交易所購入標準黃金髮生實物交割出庫的,交易所由實行增值税即徵即退政策改為適用免徵增值税政策,且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普通發票。
十二、通過交易所交易黃金的增值税徵收管理辦法由國家税務總局另行制定。
十三、本公告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執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適用時間以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時間為準。《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黃金税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02〕142 號)第二、四、五條及《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黃金期貨交易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08〕5 號)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税務總局
2025 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