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and compliant! Enterprises have found a "lifeline" in the tariff war

華爾街見聞
2025.05.26 10:45
portai
I'm PortAI, I can summarize articles.

在美國海關法中,“首次銷售規則” 讓美國進口商可以按供應鏈中最早、最便宜的工廠價格來繳關税,從而繞開中間商的利潤加成,減輕關税壓力。越來越多企業開始使用這條規則。該法則雖然合規,但可能正在悄悄削弱美國政府推動製造業回流、增加關税收入的戰略目標。專家指出,誰先用誰就先省錢,不使用反而會在價格競爭中處於劣勢。

面對高額關税,企業翻出了 “1988 年老方子” 來對抗新政策。

5 月 26 日週一,據媒體報道,美國企業正在用一個幾十年歷史的老規則,來繞過部分關税衝擊,節省進口成本,這個規則叫 “首次銷售規則”(first sale rule)。

比如,越南工廠把一件 T 恤賣給印度中間商,價格是 5 美元,印度中間商再把 T 恤賣給美國零售商,價格漲到 10 美元(加了利潤),而美國零售商賣給消費者是 40 美元。正常情況下,美國零售商在進口報關時,要按照 10 美元的價格繳關税(因為這是他們進口拿到的發票價格)。

但在美國海關法中,“首次銷售規則” 允許美國企業用第一筆交易的價格,也就是越南工廠賣給印度中間商的 5 美元來作為繳税依據。這樣就可以少交很多關税。中間商的加價利潤就剝離掉了,不用為它交税。

“首次銷售規則” 雖是老規矩,但每次美國整關税戰,它就死灰復燃。現在又一次成了企業節税避險的熱門手段。

“首次銷售規則” 是怎麼運作的?

這個規則其實早在 1988 年就已經存在,直到特朗普上台後開始加關税,比如 2018 年和現在,企業才開始重新關注這個老工具。

美國諮詢公司 Moss Adams 合夥人 Sid Paruthi 表示:

“2018 年關税一來,我們的電話就響個不停。現在隨着特朗普新一輪關税政策的推出,這個規則又被大家重新翻出來研究了。”

Miller&Chevalier Chartered 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 Brian Gleicher 稱:

“這個規則其實早就有了……但現在大家開始真正認真研究它了。”

不過,想用這條避税妙招,必須滿足這 4 個條件:

1、至少要有兩筆交易。也就是説,必須先有一個海外工廠賣貨給中間商,再由一個或者多箇中間商賣給美國進口商。

2、所有交易方必須是互不關聯的獨立公司。不能是你自己內部左手倒右手那種操作,必須是真正市場化的獨立交易。

3、要證明這批貨一開始就是為了出口到美國的。不能説反正最後剛好賣去了美國,而是要有證據顯示,最初的發貨目的地就是美國。

4、必須有第一筆銷售的價格憑證(比如發票、合同)。這個很關鍵,因為美國海關的默認規則是按進口商買入的價格來算關税,比如從印度中間商那買的 10 美元,要想用更早的價格,比如從越南工廠那買的 5 美元來算税,就得自己提供證據。

資深律師 Gleicher 説得很直白:

“你想用首次銷售規則省錢,就必須拿到最初那個 ‘第一價格’ 的數據。”

但問題是,中間商可能根本不願意告訴你自己拿貨的真實價格,因為這涉及他們的利潤空間,涉及商業機密。Gleicher 表示:

“核心難點是拿到 “第一手價格” 的證據,而這恰恰是中間商最不想告訴你的。”

雖然 “首次銷售規則” 操作起來有點複雜,但為了省錢,很多企業還是覺得值得一試。

Rich Taylor 是一個駐中國寧波的企業顧問,自特朗普第一任期以來,他一直為世界 500 強公司提供 “首次銷售規則” 諮詢。他表示:

“由於涉及風險,這個操作背後其實很講信任。”

供應商如果願意配合客户用這套規則,就是在向客户表達:

“你看,我願意幫你想辦法省錢,咱們是長期合作的。”

Taylor 警告説:

“不用這個規則,你的最終成本就會上升。”

“如果你的競爭對手用了這個規則,而你沒用——你就會在價格競爭上吃虧。”

“首次銷售規則” 雖然操作不簡單,但誰用誰省錢,在當今這個關税高企的時代,用與不用,可能直接決定你有沒有競爭優勢。

誰在用 “首次銷售規則” 省錢?

現在越來越多公司意識到這條規則的價值,尤其是高價消費品和奢侈品牌特別適合用,因為它們的毛利高、差價大,節税空間也大。

舉個例子,意大利奢侈品牌 Moncler 執行董事兼首席企業和供應官 Luciano Santel 上個月(4 月 16 日)在財報電話會上就公開表示:

“首次銷售規則對我們成本結構幫助非常大。”

“首次銷售的價格,也就是出廠成本,比零售價低很多,大概只有內部定價的一半,省下了一大筆關税,節省幅度非常可觀。”

像 Moncler 這樣的高端品牌,最適合用 “首次銷售規則” 來降低進口關税,因為出廠價和零售價之間差得遠

越來越多公司在用 “首次銷售規則” 來省關税,甚至主動調整運營結構來配合使用。

瑞士生物科技公司 Kuros Biosciences CFO 在 5 月 13 日的財報電話會上表示:

“” 公司準備把蘇黎世變成中轉批發中心,這樣就能符合 “首次銷售規則” 的條件,從而合法享受更低的關税成本。

該公司本月早些時候表示,我們這麼改運營,就是為了能用上首次銷售法。

不只是 Kuros,還有其他美國公司也在用。美國燒烤設備公司 Traeger、製造企業 Fictiv 這兩家公司分別將首次銷售稱為 “供應鏈緩衝手段” 和 “最大限度地降低關税和關税成本手段”。

儘管使用首次銷售規則完全合法,但它可能會破壞特朗普政府提高關税收入和促進製造業回流的努力。美國海關(CBP)表示無法提供 “首次銷售規則” 的最新使用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