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 修改調整一項罪名:“賤賣” 公司、企業資產也將入罪

金融界
2024.01.31 08:51
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佈《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從最高檢瞭解到,《補充規定》根據刑法修正案,修改調整 1 個罪名,即將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調整為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公司、企業資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