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5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代表在北京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定》。協定將於 2024 年 2 月 9 日正式生效。屆時,雙方持普通護照人員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從事旅遊、探親、商務等私人事務,停留不超過 30 日。入境對方國家從事工作、新聞報道等須事先批准的活動以及擬在對方國家停留超過 30 日的,須在入境對方國家前辦妥相應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