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反補貼風暴襲來,比亞迪、吉利和上汽被選中

歐盟反補貼調查一旦啓動,90% 以上的結果是經調查發現補貼、損害等,徵收反補貼税。
歐盟對中國電動汽車發起反補貼調查後,目光首先鎖定在三家車企。
當地時間 10 月 25 日,歐盟委員會宣佈,經過抽樣方式確定選擇比亞迪、上汽集團和吉利汽車三家中國車企啓動反補貼調查。
10 月 27 日,吉利控股集團高級副總裁楊學良在社交媒體上回應稱,吉利控股集團將積極配合歐盟的反補貼調查。
截至發稿,比亞迪對《中國企業家》表示,暫不回覆。上汽集團也未對此事予以回覆。
9 月 13 日,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在歐洲議會發表演講時宣佈,計劃對中國電動汽車展開反補貼調查。10 月 4 日,歐盟發佈立案公告,正式對產自中國的電動汽車發起反補貼調查,調查期預計不超過 13 個月。
據財新報道,調查將分 “三步走”:首先,確定產自中國的新能源汽車是否得到了補貼;其次,這些受到補貼的產品是否對歐盟的新能源汽車行業造成了損害;第三,決定採取怎樣的應對措施,並評估這些措施是否符合歐盟利益。
歐盟此舉在國內引發熱議,行業內對中國電動車出口歐盟前景的擔憂情緒愈發強烈。
“中國電動汽車行業的發展進程和速度遠高於歐洲車企。” McDermott Will & Emery 國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全球中國業務主席呂曉飛對《中國企業家》表示,歐盟此次主動發起反補貼調查背後,真正擔心的是,中國汽車製造商已在全球電動汽車行業佔據主導地位,並將歐洲視為一個重要的潛在市場。歐洲汽車製造商正在競相擴大自身電動汽車生產,擔心面臨來自其他國家的不公平競爭。
從調查進度看,目前歐盟已經啓動了第一步。自 10 月 4 日起,所有在華生產並出口歐盟的新能源車企需按照要求向歐盟提交問卷。問卷內容包含公司出口到歐盟的、在華的、出口到世界其他地方的純電動汽車數量和金額。此外,歐盟還要了解產業鏈相關情況,包括公司鋰、鈷、鎳、電池電芯等供應商名稱。
長城汽車已在 10 月 11 日第一個提交了問卷。10 月 23 日,長城汽車總裁穆峯在社交媒體上表態,“我們需要一個公平的、開放的貿易環境。同時,以長城汽車體系化的競爭實力,我們有底氣在全球市場贏得競爭優勢。”
而根據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江家喜的預測,接下來歐盟委員會將會要求被抽中的應訴企業在 2023 年 11 月 17 日提交調查問卷答卷;2023 年 12 月和 2024 年 1 月,歐盟委員會將進行補貼現場核查;初裁將於 2024 年 7 月 4 日公佈,終裁將於 2024 年 11 月 2 日公佈。
歐盟為何抽調比亞迪、吉利和上汽三家車企?後續對中國車企有何影響?車企如何應對?
為什麼是比亞迪、吉利和上汽?
中國向歐盟出口新能源汽車的企業,主要包括上汽集團、吉利等國內車企,以及特斯拉、雷諾、華晨寶馬等在華生產的外資或合資車企。雖然比亞迪、長城、蔚來、小鵬、奇瑞等企業均在歐洲市場有佈局,但出口體量非常小。
按照海外出口數量排序,此前業界曾預測上汽集團、東風易捷特、吉利汽車、華晨寶馬可能會成為深度調查對象。但最終名單沒有出現合資或外資車企。
在這個問題上,多位接受《中國企業家》採訪的人士均表示,並不意外,歐盟調查的重點就是中國車企。
“比亞迪、吉利、上汽都是向歐洲市場出口最積極的企業。吉利一直在歐洲有業務佈局,名爵在歐洲市場的出口量最多,比亞迪非常激進。” 奧緯諮詢董事合夥人張君毅指出,這三家車企的潛力非常大。
自 2021 年以來,中國汽車出口快速增長。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統計,2021 年中國汽車出口量同比翻倍至 201.5 萬輛;2022 年達到 311.1 萬輛;2023 年前三季度,汽車出口 338.8 萬輛,同比增長 60%,其中新能源汽車出口 82.5 萬輛,超過 2022 年全年。
歐洲是中國新能源汽車出口的主要市場。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整理的中國海關數據顯示,2022 年中國對歐盟出口純電動汽車 33.8 萬台,同比增長 94%;今年前 8 個月出口 33.9 萬台,同比增長 95%,已經超過去年全年出口總量。
而從品牌來看,今年前 8 個月,上汽名爵、極星、比亞迪向歐盟出口的純電動汽車數量分別為 68815 輛、24623 輛和 7634 輛,位居中國品牌前三。
此次反補貼調查的特殊之處
歐盟反補貼調查一旦啓動,一般會出現三種結果:一是因查不出重要補貼或其他原因,終止調查;二是經調查發現雖有補貼但沒有損害等,不採取反補貼措施;三是經調查發現補貼、損害等,徵收反補貼税。江家喜表示,根據歐盟已有實踐,90% 以上的案子會是第三種結果。
而一旦歐盟委員會決定徵收反補貼税,一般會連續徵收五年,且每五年都可以通過日落複審程序繼續徵收五年,直到無人在乎這個特別關税。
除此之外,呂曉飛表示,如果歐盟最終認定中國電動汽車補貼導致市場不公平,可能採取的制裁措施還包括:減少進口配額;對被認定違反規定的企業徵收罰款;通過限制市場準入、技術標準等手段,限制中國電動車在歐盟市場銷售;還可能根據新出台的《外國政府補貼條例》(FSR),對涉及補貼的中國企業在歐盟的投資和併購活動進行審查。“但這些制裁措施並不一定會全部實施,具體措施將取決於歐盟調查結果和雙方之間的談判進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補貼調查還有其特殊之處,它是在歐盟沒有發起相應的反傾銷調查的情況下發起的。從技術層面看,江家喜表示,反傾銷調查更加複雜,“歐盟方面需要準備更多資料,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尤其是在沒有歐盟企業或企業聯盟準備初步資料、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情況下,歐盟委員會要儘快或主動發起反傾銷調查,工作量和工作難度都非常大。”
因此,後續歐盟隨時還可能再發起反傾銷調查。
“屆時,中國電動汽車企業將面臨的不僅是被徵收懲罰性關税,這些企業的歐洲實體還可能面臨各類行為救濟和結構救濟措施,具體包括需提供被補貼的基礎設施,被補貼的資產需要獲得歐盟許可、降低產能或減少市場活躍度,並且剝離特定資產、限制特定的投資、公開被補貼的研發成果。這些救濟措施可能比罰金來得更要命。” 呂曉飛表示。
江家喜強調,中國有關企業現在就應該立即準備應對,歐盟可能對原產自中國的電動汽車發起反傾銷調查。
車企全面作戰
對中國車企來説,歐洲市場是進軍海外最重要的市場之一,面對如此情況,車企該如何應對?
江家喜表示,對應訴企業來説,理想的結案方式是終止調查、無損害、零税率、低税率或者價格承諾。“這五種結案方式對任何一個具體應訴企業來説,尤其是對中國電動汽車產業來説,都可以説是勝訴。但是在整個調查結束之前,每個應訴企業都不可能確定應訴結果,因此只能全面作戰,爭取其中一種最佳結果。”
江家喜表示,反補貼/反傾銷調查一旦發佈立案公告,前期進展速度非常快。尤其是應訴企業原則上只有 37 天左右時間準備和提交應訴所需所有資料和數據。短短的 37 天內,幾乎沒有一家企業能從容完成這些資料和數據的準備和提交。因此,對企業來説,儘早聘請專家律師團隊着手應訴準備工作,是反補貼、反傾銷應訴成功的關鍵。
同時,江家喜建議應訴企業要在補貼/傾銷和損害兩線應訴,不能僅應訴一頭。“從一個具體應訴企業角度,如果自己有把握取得較好税率,有時不參加損害抗辯反而對本企業有利。但是,不參加損害抗辯,通常對企業所在行業整體利益不利;而且萬一企業沒有取得較好税率,就沒有勝訴迴旋餘地了。” 因此,江家喜表示他們鼓勵企業參加損害抗辯,向補貼/傾銷調查機關主張對歐盟內或國內產業不存在實質損害、損害威脅或成長阻礙;即使有,與涉案產品的補貼/傾銷不存在因果關係。
針對本次歐盟發起的反補貼調查,呂曉飛也建議車企要做好充分準備,積極配合調查,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以爭取更有利的結果,並且給出了更為詳細的措施和法律建議。
組建專業團隊:建議和了解中國及中國企業的歐洲頂級律師共同構成專業團隊,以應對相關調查和後續規劃;評估和應訴準備:在立案前進行評估和應訴準備,包括制定應訴策略和方案;積極參與調查:中國車企應積極主動地參與反補貼調查,儘早介入專業顧問團隊;準備調查問卷和實地核查:配合調查機關完成調查問卷的填寫,接受實地核查,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參加聽證會,為企業在徵税和退税方面提供法律意見和代理;與歐盟合作伙伴保持良好關係,保持密切溝通,共同應對調查和潛在制裁措施,考慮合作共贏;底線思維,假設歐盟認為補貼成立,在市場佈局上現在開始準備方案 B。
“創造公平競爭環境是歐盟堅定的政治目標。面對歐盟訴求,中國政府不妨與歐盟開展具有建設性的探討,以共同推動形成一個國際性的公平競爭環境,實現共贏。其實雙方關於補貼問題的溝通是有良好基礎的。因此,中國和歐盟都在着力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加強溝通,中歐可能會在反補貼這個核心上達成一致。這個共識一旦達成,將在未來相當長時間內,緩解中歐貿易中的緊張對立情緒,並向市場釋放更多積極信號。” 呂曉飛表示。
風險提示及免責條款
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本文不構成個人投資建議,也未考慮到個別用户特殊的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要。用户應考慮本文中的任何意見、觀點或結論是否符合其特定狀況。據此投資,責任自負。
